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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

全文4453字2015-05-04 21:28:00红旗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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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只有学会与法同行,才能健康成长。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校规就行。我想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轻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国王汉莫拉比因他的《石柱法》而总所周知。拿破仑说过“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们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还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近几年中国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所提高。但少年暴力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失足少年也屡见不鲜,如前些年震惊全国的母志鹏。母志鹏是一个来自北川中学的16岁少年。在一个深夜里,他拿起了锋利修长的刀,趁宿舍里的同学都已熟睡,将自己的室友杀害。然而他杀人的原因竟只是因为元旦期间回家时,在成绩优异的表兄弟面前受到了家长的数落。他告诉警察: “杀个人,就可以不上学了。”多么荒唐的一个理由啊。可是,为了这么一个荒唐的理由,他竟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少年,也亲手毁掉了自己美好的前途。对于这件事情,我很震惊,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16岁的少年,更因为他来自北川中学,那么一个经受过鲜血洗礼的学校。母志鹏是个经历过生离死别从死神手中逃走的幸运儿,他本应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的,然而仅因为如此荒唐的理由他竟将两条生命又送回了死神的手中。
    不仅只有母志鹏,还有许许多多的少年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亲手将自己一辈子送进了罪恶的苦海中。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会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呢?难道,他们的生命就真的那么没有价值吗?难道,他们就那样不爱惜自己的性命吗?那些罪犯,他们的父母含辛茹苦的把他们养育成人,不知花了多少心血。但是就在那样一瞬间,那么一条如花的生命就消逝了,那些心血也就在那一瞬间化为灰烬。想起母志鹏,我就会替他的父母感到难过,他的父母要把这样一个孩子养大,岂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不知为他洒下了多少艰辛的汗水。但就是那么几秒钟,所有的艰辛全部白费了。然而,我更替母志鹏和被杀的少年感到可惜,他们才来到人间16年,还有似锦的前程在等待着他们,还有更多的美好时光在等他们享受,可是,他们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人间,只留下了一个遗憾。我们怎么忍心看着父母那渐渐老去的身躯因我们的离去而颤抖;我们怎么忍心看着父母那苍老的脸庞流泪;我们怎么忍心看着一条条如花的生命在一刹那间伴随着一声惨叫而消逝;我们更不忍心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因冲动而落入了罪恶的手中! 高尔斯华绥说过:“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对法律的无知,不知为多少罪犯的犯罪埋下了祸根。因此我们必须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才能在法律这座雄伟的大厦庇护下健康成长。
    亲爱的同学们,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健康成长,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做一名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为我们的和谐社会、幸福的生活,营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氛围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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